甲遗失了一部手机,被乙拾得并据为己有,后乙又遗失手机被丙据为己有,乙无权要求丙返还原物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,为什么?

网校学员海盗小**在学习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时提出了此疑惑,已有1人帮助了TA。

网校助教

rendancat001

同学你好,该知识点来自沪江网校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的课程,想要更系统的学习,欢迎进入课程学习。不仅可以和更多的同学一起学习,而且还有老师、助教随时的学习指导和知识点解答哦。

这个是这样的,侵占不包括遗失物被他人拾得、以及逾期返还借用物。因此,丙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不属于侵占行为,属于不当得利。占有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内容是被侵占。所以,丙不能形式占有原物返还请求权。同理,甲是因为是所有权人,行使的是返还原物请求权,不能向乙或丙形式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。

版权申明:知识和讨论来自课程: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的学员和老师,如果想了解更多,可以报名参加课程学习。所有知识讨论内容,版权归作者及沪江网校所有。

查看更多考研知识点

以上知识点和讨论均来自沪江网校,点击了解课程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