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抢劫完乙的财物,逃跑过程中,又杀死追赶的见义勇为市民丙,是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,还是抢劫和杀人数罪并罚?
网校学员dyh**在学习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时提出了此疑惑,已有1人帮助了TA。
网校助教
rendancat001
同学你好,该知识点来自沪江网校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的课程,想要更系统的学习,欢迎进入课程学习。不仅可以和更多的同学一起学习,而且还有老师、助教随时的学习指导和知识点解答哦。
甲抢劫完乙的财物,逃跑过程中,又杀死追赶的见义勇为市民丙,是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,还是故意杀人罪。是数罪并罚的,原因在于,这里并不是抢劫行为直接的加重结果,而是另起犯意,属于新的犯罪行为,两个犯罪故意两个犯罪行为,这个是数罪并罚的呢。版权申明:知识和讨论来自课程:《2023考研蜕变计划标准班【政英+法硕(非法学)+专业课1对1】》的学员和老师,如果想了解更多,可以报名参加课程学习。所有知识讨论内容,版权归作者及沪江网校所有。
以上知识点和讨论均来自沪江网校,点击了解课程详情